11月6日上午,在综合教学楼403室,道德讲堂第八讲由思政部李杰老师主讲,以“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”为主题,农业经济管理系农经142班32名同学积极参与互动。

李杰老师从“法”在说文解字中的释义延伸出法的内涵,法意味着公平、公正、驱除邪恶。他提到除了法律外,规范人的行为还有道德、宗教、风俗习惯、社会礼仪和职业规范等,但法不同于其他,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,是最低的道德要求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根本大法,分为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等。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包括制定、遵守、执行和适用等环节。在我国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,遵循法案的提出、审议、表决、公布的立法程序。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依法办事。法律执行多数采取行政执法的方式,但应遵循法律赋予职权与程序。李杰老师把“破窗原理”与生活中的不良行为相联系,说明不执法的危害性,生动形象。期间,师生还共同学唱《公民道德歌》,并学习了全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“依法治国”的部分内容。

整场讲座气氛活跃,李杰老师引用了多条法律谚语,强调当代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,树立法律权威意识的重要性。现场学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法律观。有的同学是学院平安志愿者,他们交流了在实践中如何培养法律意识的体会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