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1日,在第二会议室,党委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会,专题学习传达《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印发〈上海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〉》(沪教卫党[2016]268号)文件精神。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,党委书记吴乃山主持会议。
会议传达了《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印发〈上海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〉》的精神。会议指出,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,事关党的前途命运,事关国家长治久安,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。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建设的前沿阵地,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,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武装广大师生,构筑思想“防火墙”和行动“主阵地”。
会议要求,一是班子成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,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落实到分管工作中,掌握和关注分管工作 中的意识形态薄弱点,防微杜渐;善于回答思想领域的难点难题, 敢于发声“亮剑”,旗枳鲜明地引导和处理一些灰色情绪、模糊 认识和错误观点,切实做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守渠人。二是党委宣传处作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,要抓好宣传阵地建设,把好宣传舆论关口,在党委的领导下落实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任务。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,不断提升党支部书记做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。


